隐私政策

privacy policy

必友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IT系统服务,赢得客户的信任和满意。

 

为了实现此目标,本公司制定了以下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披露事项,作为本公司业务的隐私政策。

 

■ 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

本公司的核心业务是企业网站的搭建、系统开发和服务器支持,同时还运营各种周边业务。为了确保所有客户都能安心地与我们开展业务,我们认为安全管理所持有的个人信息是我们的使命,并将隐私保护视为本公司企业活动中的一项社会责任。

为了履行此责任,公司制定了以下个人信息保护政策,公司董事及员工将竭尽全力按照本政策妥善处理、维护和管理个人信息。

 

  • 个人信息的对象

    本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不仅适用于为公司创建网站、开发系统和提供服务器支持的业务,还适用于公司目前开展的周边业务以及未来开展的所有业务。

  • 个人信息的获取、使用和提供

    未经客户本人同意,公司不会获取任何客户的个人信息。即使您同意获取,我们也只会在您已获通知的使用目的范围内使用。除非获得同意或法律要求,否则个人信息不会提供给第三方。此外,从网站获取个人信息时,将使用 SSL(安全套接字层)进行安全通信。

  • 个人信息保护

    公司严格管理所持有的个人信息。为了防止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访问以及个人信息被盗、丢失、破坏、篡改和泄露,我们将彻底管理 ID/密码、个人信息的存储、管理和处置规则、构建防火墙等逻辑管理、访客出入管理等物理管理以及通过员工教育进行的人事管理,并努力预防此类事件发生。此外,我们将定期审查这些措施本身的适当性,以确保未来信息的安全。

  • 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

    公司致力于遵守所有与个人信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为了切实落实上述措施,公司将建立个人信息保护体系,通过员工教育彻底贯彻执行,并建立全公司合规体系。

  • 改进及修正的实施

    公司将定期持续审核上述实施情况,并持续改进公司体系。万一发生个人信息被非法访问、丢失、破坏、篡改或泄露的情况,公司将立即调查原因并进行纠正。此外,公司还将根据时代潮流,不时审查和改进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 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声明

  • 公司名称

    必友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公司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建设路1072号 东方广场1栋5楼

  • 本公司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

    总经理 大原裕也

  • 个人信息的定义

    个人信息是指关于活着的个人的信息,可以通过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公司名称等识别特定个人。构成信息的其他描述。此外,即使这些信息本身无法识别个人,但可以很容易地与其他信息进行匹配,因此,这些信息也包含可识别个人的信息。

  • 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个人信息(包括持有的个人数据)的使用目的如下。本公司不会将个人信息用于超出使用目的的范围。

     

    (1) 对使用我们服务的个人(以下简称“用户”)进行个人身份验证,并向使用我们服务的用户和公司提供我们的服务

    (2) 分发和发送与使用我们服务相关的联系信息/邮件杂志/直邮/各种通知等

    (3) 根据用户的同意/申请,向使用我们服务的公司等提供个人信息

    (4) 根据属性信息/终端信息/位置信息/活动历史记录等,分发、显示和提供广告和内容等。

    (5) 改进我们的服务,开发/分析和营销新服务

    (6) 实施活动/调查/监测/访谈等

    (7) 向我们电子邮件杂志的订阅者分发 URL 信息,等。

    (8) 确认并回应有关我们服务的意见/咨询/发布内容

    (9) 调查公司规定的服务条款所禁止的各种商业或转移用途的申请、各种重复申请、权利转让、虚假信息登记等,并根据调查结果核实申请内容。

    (10) 客户/委托人规定的信息使用目的

 

■ 自愿提供个人信息

向公司提供个人信息是自愿的。但是,如果您不提供本公司服务所需的项目,本公司服务的提供可能会受到限制。

 

■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除非法律要求或本公告的例外情况,否则本公司不会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当需要提供个人信息时,我们将在确定接收方和提供信息的内容后征得用户的同意。

 

■ 接收方和目的以及提供方式或方法

每次获得同意时,接收方和目的都将在本公司的服务中明确说明。

 

■ 提供的例外

在以下情况下,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我们可能会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提供个人信息。

 

(1) 当我们判断用户正在对第三方造成损害时

(2)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健康发展尤为必要,且难以获得用户同意时

(3) 为配合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或其委托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需要配合其履行职责,且获得用户同意可能妨碍其履行职责时

(4) 法院、警察局、警察或具有同等权限的机构要求我们披露个人信息时

(5) 用户本人明确要求向第三方披露或提供时

(6) 法律允许披露或提供时

(7)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的事业继承而提供个人信息,且在继承前已在使用目的范围内处理时继承

 

■ 关于向第三方提供的免责声明

在以下情况下,本公司对第三方获取个人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用户本人使用本公司服务的功能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公司等披露个人信息时(关于用户公司如何处理个人信息,请直接联系各用户公司)

(2) 用户在链接到本公司服务的外部网站上提供个人信息,并被利用时

(3) 可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ID/密码等)被用户本人以外的人获取时

 

■ 个人信息处理外包

本公司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个人信息处理业务外包。本公司将负责外包方对个人信息的处理。

 

■ 统计处理数据的使用

公司可能会根据您提供的个人信息创建统计数据,并对其进行处理,使其无法识别个人身份且无法复原。公司可能会无限制地使用无法识别个人身份的统计数据,但匿名处理信息或受法律限制的假名处理信息除外。

 

■ 安全控制措施

公司在个人信息保护基本方针中明确规定,除了内部规章制度和系统建设等组织安全控制措施外,还采取员工教育等人身安全控制措施、防盗等人身安全控制措施以及访问控制等技术安全控制措施。

 

■ 个人信息的披露和修改程序

原则上,只有用户本人可以请求告知“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披露、修改、添加或删除已注册的个人信息,暂停使用,暂停向第三方提供,以及披露向第三方提供记录(以下称为“个人信息的披露和修改”)。

但是,如果个人信息的披露和修改属于以下任何一项,且已采取必要措施以保护用户权益,且不存在法律义务,则我们将不应对个人信息的披露和修改做出回应。

 

(1) 存在损害用户或第三方生命、身体、财产或其他权益的风险时

(2) 存在对公司服务的正常实施造成重大妨碍的风险时

(3) 违反其他法律法规时

 

■ 个人信息的准确性

公司将尽力准确处理您提供的个人信息。但用户应负责确保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内容准确且最新。

 

■ 限制获取敏感个人信息

公司原则上不会获取包含以下内容的个人信息:但是,如果用户自行提供,则不适用。

 

(1) 与意识形态/信仰和宗教相关的事项

(2) 可能造成种族/民族/其他社会歧视的事项

(3) 与工人组织权/集体谈判权及其他集体行动相关的事项

(4) 与参加集体示威、行使请愿权及其他政治权利相关的事项

 

■ 关于身份验证

当您注册成为各服务的会员时,或当您使用本公司的服务时,或当您回应个人信息的披露、更正、删除或暂停使用请求时,我们将使用可识别您身份的信息(例如您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电子邮件地址/会员编号/密码等)。但是,如果除本人以外的任何人获取并使用可识别个人身份的信息,本公司概不负责。

 

■ 属性信息、终端信息、位置信息、行为历史记录等的获取和使用

  • 关于 Cookie 的使用

    本公司网站使用 Cookie 来保护用户隐私、提升便利性、投放广告以及获取统计数据。

    此外,我们可能会利用 Cookie 和 JavaScript 等技术,获取无法识别个人的属性信息,例如年龄、性别、职业、居住地(仅限于无法组合识别个人的信息)、终端信息、本服务网站内的用户行为历史记录(访问的 URL/内容/参考顺序等),以及基于用户同意或申请使用智能手机时的位置信息等。(请注意,Cookie 和行为历史记录不包含任何个人信息。)

  • 关于行为历史记录等访问日志

    当用户登录并使用服务时,本公司网站可能会识别个人,并使用登录前的行为历史记录来投放和显示广告/内容并提供服务。

 

■ 隐私政策的变更

本公司保留更改本隐私政策的权利。除非法律另有规定,否则我们随时修改隐私政策。请查看此页面以获取最新信息。

 

初版:2024年3月22日

必友得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总经理:大原裕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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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86) 185-8842-8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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